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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文化室管理制度 篇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1、凡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服务人员管理。

  2、要爱护中心公物,不得擅自拿出、搬动或更换活动室内器具、物品。

  3、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脏物等,保持室内清洁。

  4、严禁携带幼儿入内玩耍打闹,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楼内安静。

  5、禁止在楼内存放自行车。

  6、楼内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移动损坏。

  7、对于不听劝阻的流窜人员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8、活动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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