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服务人员管理。
2、要爱护中心公物,不得擅自拿出、搬动或更换活动室内器具、物品。
3、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脏物等,保持室内清洁。
4、严禁携带幼儿入内玩耍打闹,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楼内安静。
5、禁止在楼内存放自行车。
6、楼内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移动损坏。
7、对于不听劝阻的流窜人员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8、活动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4:30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