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以下程序:1.由全体发起人发起并订立设立协议。2.全体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4.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5.股东认购股份、缴纳出资。6.验资机构进行验资。7.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监事会。8.申请设立登记。9.登记发照。
一、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
5.股权转让方面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限制更多,其他股东对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有: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具体需要哪些程序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以下程序:
1、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
5、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