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工作,让更多的人实现了“市民梦”。截至目前,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92%。
一是“零门槛”落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对公民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全覆盖,今年共为37747名无户籍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根据《六盘水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凡愿迁入我市城市或城镇的人员,只要有住房(包括租赁房屋)或有基本收入或有投靠对象,即可全家及其亲属迁入,实现了城里有间房全家可迁户、一人有收入全家可迁入、租(借)房子也可当市民,真正做到了“零门槛”。今年以来,全市乡村区域人口落户城镇1451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8.92%
六盘水户口迁入条件
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去户口所在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