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级伤残怎么赔偿
1、八级伤残赔偿的内容有:
1、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工资,按照工伤前职工的工资待遇和治疗时间计算;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1个月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分为:
1、单肢体瘫肌力4级;
2、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3、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4、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5、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6、脑叶部分切除术后;
7、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8、面部烧伤植皮≥1/5;
9、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0、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11、全身瘢痕面积≥20%;
12、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