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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骗我做担保人,该如何应对?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担保人可撤销被骗提供的担保,欺诈方可撤销被欺诈方在不知情或应知情的情况下的法律行为。保证人在未同意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合同变更不影响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不受影响。

法律分析

债务人骗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担保行为,撤销后担保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拓展延伸

应对债务人骗取担保人的措施与法律保护

应对债务人骗取担保人的措施与法律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及时采取行动,与债务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或追回相应款项。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责任,以便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债务人的欺诈行为,寻求相关机构的协助和调解。此外,建议担保人保持相关证据,如借款协议、通信记录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提供证据支持。最重要的是,担保人应加强风险意识,审慎选择担保事务,避免再次陷入类似情况。总之,通过合理的应对措施和法律保护,担保人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减少损失,并追求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结语

担保人应当保持高度警惕,加强风险意识,审慎选择担保事务,以免陷入债务人的欺诈行为。若发现债务人以欺诈手段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行为,确保其合法权益。同时,担保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责任,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通过合理的应对措施和法律保护,担保人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减少损失,并追求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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