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申请仲裁的时效为,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日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