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如何认定
(一)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保险法和民法调整的行为。
(二)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
(三)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
(四)保险代理人的权力既包括明示权力,又包括默示权力。
《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