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有: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2、当事人也可以在一年内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由其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在什么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2)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3)拒绝缴纳鉴定费的;(4)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医疗事故认定
对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出现双方当事人对于医疗事件的协商处理出现了较大争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什么情况可鉴定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有:1、双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应当达成一致,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2、当事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请行政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哪些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
(二)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且有权拒绝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申请人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