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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哪些财产不能分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2、赔款或补偿。

3、个人生活物品。

4、继承所得。

5、赠与所得及其他法定情况。

一、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的约定有效吗?

夫妻间关于财产的约定有效,夫妻财产可以自由协商和约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哪些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财产有: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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