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上这种情况,可以立刻报警处理。对于冒用公民信息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是会受到严厉惩罚的。另外需要弄清楚自己的个人信息是从哪个渠道泄露出去的,及时关闭或者取消授权,减少后续麻烦。
一、个人信息的权利有哪些
第一,信息决定权
信息决定权,简称决定权,是指本人得以直接控制与支配其个人信息,并决定其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处理与利用以及以何种方式、目的、范围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权利。决定权集中反映了个人信息权的人格权属性——绝对性与支配性,在各项权利内容中居于核心地位。
第二,信息保密权
信息保密权,简称保密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保持信息隐秘性的权利。
第三,信息查询权
是指本人得以查询其个人信息及其有关的处理的情况,并要求答复的权利。对信息的控制与支配,必须首先了解哪些个人信息被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情况,特别是在此过程中信息是否被保持完整、正确与适时。信息查询权是重要的当事利,除非因公益或保密之需要,任何机关不得任意剥夺。
第四,信息更正权
信息更正权,简称更正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对不正确、不全面、不时新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正与补充的权利。更正权具体包括:个人信息错误更正权,即对于错误的个人信息本人有更正的权利。个人信息补充权,即对于遗漏或新发生的个人信息,本人有补充的权利。个人信息更新权是本人要求对于过时的个人信息及时更新的权利。
第五,信息封锁权
信息封锁权,简称封锁权,是指在法定或约定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以一定方式暂时停止信息处理的权利。本人有权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以暂时停止信息的处理与利用的权利。该项请求权是依照公平信息使用原则建构的。根据该原则,在没有通知当事人并获得其书面同意之前,信息处理主体不可以将个人为某种特定目的所提供的资料用在另一个目的上。德国联邦《个人资料保》规定,所谓封锁,就是以继续处理和使用个人资料为目的而对个人资料加注特定“符号”。
第六,信息删除权
信息删除权,简称删除权,是指在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
第七,信息报酬请求权
信息报酬请求权,简称报酬请求权,是指本人因其个人信息被商业性利用而得以向信息处理主体请求支付对价的权利。报酬请求权来源于
“信息有价”的社会观念。特定的信息处理主体必须在对信息控制、处理与利用前后向本人提供一定的报酬。
从性质上讲,个人信息控制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但它在客体、内容、行使方式等方面有别于传统的具体人格权(如隐私权、肖像权),发挥着这些权利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个人信息保应该确认的一项新生的权利。
二、个人信息泄露被网贷怎么办
如果贷款当时不是本人的,建议当事人进行诉讼,确认当时的贷款合同无效。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你同意用你的名义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法律上视为你的个人贷款,你应当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别人与银行没有法律关系。如果别人拒不还款,责任由你自己承担。在你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
2、你不知道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的,你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并可以到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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