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托运行李限额:
头等舱:3件,每件最大重量32千克(70磅),每件最大尺寸158厘米/62英寸
商务舱:2件,每件最大重量32千克(70磅),每件最大尺寸158厘米/62英寸
经济舱:1件,每件最大重量23千克(50磅),每件最大尺寸158厘米/62英寸
不占座婴儿:1件,每件最大重量10千克(22磅),每件最大尺寸115厘米/45英寸
2、手提行李限额 :
头等舱:2件, 每件最大重量5千克(11磅),每件最大尺寸115厘米/45英寸
商务舱:1件, 每件最大重量5千克(11磅),每件最大尺寸115厘米/45英寸
经济舱:1件, 每件最大重量5千克(11磅),每件最大尺寸115厘米/45英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七条 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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