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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已到退休年龄再签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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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般在单位违法,员工申请 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无违纪行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依据《 劳动合同法 》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 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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