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学校决定全面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根据门卫职责要求,特与门卫值班人员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责任
1、教学时间,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楼门,学校假期校门关闭。
2、非开门时间,学生要进出校门,及时询问、报告;教学时间,无教导处审批外出的学生不得让其外出;非教学时间,严禁学生进入校园。
3、教师进出校门时要及时开关。家长、客人及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办事要询问、登记,然后让其进入。制止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4、督促自行车进出校门下车推行;督促摩托车经过校门放慢速度行驶;劝阻与学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5、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出门。
6、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7、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8、门卫房屋及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9、放学后,检查教室及校园里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做好遣送工作。早晚及时做好校门的开关工作。
10、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每天坚持看护好学校的门窗等设施,要加强夜间巡视校园,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后勤处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对重要部位要严加防范,特别要重点检查微机室及多媒体教室,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一经发现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11、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日夜有人值班。
12、学校领导交给的安全要求和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拒绝, 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3、接受学校领导对门卫工作的安全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二、处理
1、门卫及值班人员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发生校园失窃、非教学时间学生进入校园出事等重大事故,值班人员有失责行为,按学校制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处理。
三、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门卫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