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运输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如有短缺,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运输的货物,甲方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2.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壹拾万元。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货物运输合同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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