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明交通共建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青岛华夏职教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北交警支队(以下简称乙方)
更好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青年在社会实践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为地方发展服务,同时也为提高青年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展现池州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系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增强同学们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给广大的志愿者提供更好、更大的社会实践服务平台,甲方与乙方从双方合作、共同育人的角度出发,共享文化教育资源,以开展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共建校园文明交通共建站,形成双向服务协作关系。
为保证工作的长期有效,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利用办学资源,积极为乙方安全宣传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服务。
2、结合重要节日或纪念日,组织学生到乙方进行志愿服务或勤工俭学。
3、应乙方邀请,组织校内师生积极为乙方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4、应乙方邀请,甲方推荐有专业特长的师生协助乙方进行交通安全志愿服务。
二、乙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关心和支持甲方的教育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为甲方推荐的优秀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拓宽学生文明、法制、安全意识的培养渠道。
2、应甲方邀请,组织职工参与甲方举办的各类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和联谊等活动,不断丰富文化生活,增进甲乙双方交流和友谊。
3、组织有关专家到甲方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提高校内师生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共同培育交通安全文明人,使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得到持续有效地改善。
4、在为乙方进行志愿服务中,有义务为学生提供一定的物质资助和精神资助,并为其志愿服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不影响双方正常工作,双方在各自所辖范围内对参加活动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若甲乙双方共建活动中止6个月未开展,即视为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与乙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服务、共同受益的原则执行本协议,不断加强双方的友好往来和协作关系。未尽事宜,将根据上述原则商定。重要补充事项,可有甲乙双方商定做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其变更、中止或废除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为清洁文本,任何的涂改和删节均视为无效。
甲方 :_____ 青岛华夏职教中心(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北交警支队(章)
代表:_____( 签字)代表:_____( 签字)二零一三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零一三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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