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治安管理制度
(二)1. 目的本制度是确保物管部所管辖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商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2. 范围适用于物业管辖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3. 职责3.1物管中心总经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安全部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相关职能部门给予配合。
3. 2物管中心各部门要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支持、配合安全部开展安保工作,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4. 工作程序
4.1治安日常工作程序
4.1.1安全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区的治安管理要求,负责制订所管物业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4.1.2安全部根据国家有关治安管理法规、条例明确入住物业的用户单位的负责人为所驻物业的治安责任人,并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络。
4.1.3安全部积极参加当地公安部门组织的物业治保活动。
4.1.4安全部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对新进员工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及反恐怖活动为中心的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部通过《用户手册》对新入住商户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及反恐怖活动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
4.1.5安全部指派专人操作、管理治安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责任人员负责填写《电视监控记录》,按规定保存录像记录资料。
4.1.6安全部指派专人24小时操作和管理消防监控设备,责任人按时填写《消防监控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4.1.7安全部实行定人定岗的门卫制度,员工按门卫守则执行,并作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非办公时间出入人员登记簿》;
对物品进出实行检查制度,大件物品出门,应有《大件物品出门证》。
4.1.8对物业内进行二次装修的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协议》,对施工人员实行登记,发放《临时出入证》。
4.1.9安全部有义务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了解本地的治安动态,积极参加地区治安联防,及时处理各类刑事突发事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1.10安全部依照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停车场内车辆的管理,指派专人填写《车位检查表》。
5.其他工作
5.1安全部应协助相关责能部门,处理由设备引起的跑、冒、滴、漏事故。
5.2安全部依照有关防台防汛的规定,台风季节协助工程等部门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罚法》
6.2《各辖区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
6.3《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6.4《____市涉外建设项目建立安保设施的若干规定》
6.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5《各市消防条例》
6.6《火灾扑救操作规程》
6.7《电视监控室岗位职责》
6.8《消防监控室岗位职责》
6.10《用户手册》
6.11《装修指南》
6.12《员工手册》
6.13《安全部服务质量检查标准》7.记录
7.1值班巡逻情况记录
7.2电视监控记录
7.3消防监控记录
7.4出入人员登记簿(非办公时间用)
7.5大件物品出门证
7.6动火申请审批表
7.8火灾发生情况记录表
7.9治安、刑事案件、发案及其处置情况登记表
7.10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
7.11装修人员登记表
7.12安全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