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消防结合”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根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消防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有效地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1. 安全主任(行政部经理兼任)负责全公司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档案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改事故处理、宣传国家的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配合消防队和工业园管理处进行消防检查。
2.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消防组组织,各部主管/经理为本部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各部须抽调骨干员工兼任义务消防员;3.营建“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
4. 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和相关活动,积极主动为消防工作出谋划策。
5.员工都有义务自觉保护相关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消防标识。
6.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各类消防工作中的违章行为进行汇报、批评和投诉。
7. 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演习。
8. 各部主管须每日对所管辖场所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9.在法定假日前,行政部须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全公司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整改有关隐患;
节日期间,派人员值班,担当消防安全的管理之责。
10.行政部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管控单位,进行防火巡查,巡查范围为:
(1)一楼车间;
(2)电梯;
(3)仓库;
(4)写字楼;
(5)实验室;
(6)测试区;
(7)烤箱区/前后处理区;
(8)丝印房;
(9)配电房/空压机房;
重点检查和纠处
(1)不得将灭火器搬离指定地点;
(2)不得挪用、占用消防设备设施;
(3)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
(4)不得堵塞安全出口,工作期间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5)消防栓下不得堆放物品;
(6)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和动火;
(7)不得在消防标识上乱写乱画不得私自更改消防标识的地点和位置;
不得折除消防标识;
(8)产品/物料的存放方式、堆放高度、堆放间距同消防规范的符合程度;
(9)易燃物品的保管方式;
(10)下班时,必须切断设备的水电。
11.任何员工、任何部门必须配合支持行政部的消防检查,对行政部提出的消防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