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总站货运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3认真履行现场安全检查职责。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 2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 3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 4派车前按要求审查驾驶员资质,检查《车辆出入库合格证》,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2. 5全天候掌握车辆运营情况,天气状况、随时调度和协调处理车辆运输情况,遇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执行上级指令。
2. 6按现场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杜绝驾驶员资质不符、超载、超限等违规行为。
2. 7掌握车辆动态,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 2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 3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 4未落实车辆出入库合格证“四位一体”管理制度,扣50分。
3. 5驾驶员严重违章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扣50分。
3. 6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安排运行任务,扣100分。
3. 7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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