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 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统维护制度
1.硐室永久性设施每月度检查维护一次,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 井下所有紧急避险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供电、供风、通讯畅通。
3.紧急避险系统主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无缝钢管,分支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50mm的无缝钢管,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阀门完好不漏水、不漏气。
4. 设置支管和阀门必须保证其可靠性。
5. 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阀门必须齐全,手把灵活。
6. 紧急避险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
1.5 倍。
7. 硐室前后5米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8. 供风管路中的水必须经常进行排放水,保证供风正常。
9. 紧急避险系统实行分区域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维护。
10. 及时对紧急避险系统阀门、供水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系统全面检查维护。
二、 巡检制度
1.由专人负责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路进行巡检。
2. 巡查紧急避险管路必须由队干部组织,认真参加巡检工作。
3.巡检硐室时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4. 掌握紧急避险管路使用情况及锈蚀情况,做到有计划检修、更换管路。
5. 对于因巡检不到位而影响紧急避险系统完好的,追究巡查人员责任,并追查相关管理责任。
6. 经常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 管理要求
1.各单位必须制定专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管路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损坏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2. 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管路进行上账。
3.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管网、阀门及三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 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检查发现有到使用期限或过期、变质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