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
1、 班集体财产:开学初交到班上,后勤作好登记,由班主任签名接收;期末由学校验收。如果完好率:中学达90%奖励20元,达95%奖励50元;小学达95%奖励20元,达98%奖励50元。期末如达不到以上标准,每下降5%,扣期末班级评比5元。
2、 教师财产:每个教师分的办公设施,调走时必须如数完好交回学校,如果没交回,则照价赔偿。就餐管理:工会活动,每学期最多一次,超过的由参加人员自行负责。报销方法:
(1) :同级来访,每人次8元。
(2) :乡级来检查:每人次10元。
⑶ :区级检查:每人次12元。(如有特殊检查,可适当放宽4元/人次)。参加人员:三位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员。包车制度:校长包车必须经教代会批准。其他人员包车必须经校长批准。用水、用电管理:为了使教师与学生节约用水用电,从06年春期开始,用水按
2.5 元/m3计算;用电按0.47元/度计算。教师办公用电每人每期补助50度。教室的照明原则上在第一节下课时必须关灯,如确实看不见的时候,再开灯。教室做到随手关灯。没有关灯的班级,每次扣2分。三位校长、行政值周、后勤人员每天检查。为保证安全,学生寝室不允许用烧水的电器烧水,发现一次,扣该学生所在班级操行分5分。通讯费:通讯费从06年1月起:校长报100元/月;副校长报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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