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2)事实与理由: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3.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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