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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哪些原则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本文讨论了在损失合同相关的义务无法免除支付赔偿的情况下解除,企业是否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根据Cas13应用指南,如果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则确认预计负债。同时,对于待决合同成为亏损合同时,需要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如果合同中存在标的资产,则需要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如果合同中不存在标的资产,则需要确认预计负债。

法律分析

1. 如果在损失合同相关的义务无法免除支付赔偿的情况下解除,那么企业通常不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反之,如果这些义务无法解除,企业则具有现实义务。同时,如果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预计负债。

2。待决合同成为亏损合同时,合同中存在标的资产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计提减值损失。预计损失超过减值损失的,超出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合同中不存在标的资产的,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与损失合同有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cas13应用指南中损失合同的会计处理较为笼统,实践中的处理仍值得商榷,主要针对非标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本文通过一个案例加以论述。

例如:A公司和B公司于2013年8月签订了一份不可逆转的合同。a公司以100万元(不含税)的合同价格向B公司销售了50种产品。合同规定该批产品将于2014年2月10日交货。到2013年底,a公司已经生产了40件这种产品。由于材料价格上涨,每件产品的单位成本达到102万元。本合同已成为损失合同。据估计,其余10种非生产性产品的单位成本与生产的产品相同。首先,假设10件非生产性产品不履行合同,需要支付30万元的违约金。第二,如果10件非生产性产品不履行合同,他们需要支付15万元的罚款。对于第一种情况,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评审中心编制的《中级会计实务(2014)》,a公司2013年末对该合同的会计处理如下:

(1)对于标的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借:资产减值损失80;贷:存货跌价准备80。(2)对于非标准资产部分,确认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支出。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10×(102-100)=20万元,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30万元。假设企业理性,在决策时选择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损失较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选择继续生产产品并交付给B公司,因此确认损失20万元:贷款:营业外支出20元;贷款:预计负债20元。

(3)产品生产完成后,预计负债与库存商品冲抵:借入:预计负债20;借出:库存商品20。笔者认为,按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存在两个缺陷:一是非标准资产的预计负债增加营业外支出不合理。根据会计准则,“营业外支出”核算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在这种情况下,非标资产的损失很可能发生在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宜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因为企业未能根据市场原材料供需的变化制定合理的产品销售价格区间,而是约定了固定的销售价格,无法有效应对因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造成的损失,造成合同损失。这可以归结为企业管理层对合同内容管理不当,属于管理层的责任。因此,增加非标准资产预计负债的管理费用更为合理。

其次,非标准资产产出后冲减“存货”是不合理的。这种处理方法虽然可以冲抵所生产产品的成本,但不能反映产品的实际数量,导致产品的实际减值损失不能得到确认,产品的真实价值不能真实反映,使损失合同不能准确计量,造成损失会计信息失真。

笔者认为,当待执行的合同成为亏损合同时,将10种没有标的资产的非生产性产品确认为预计负债,并在这些产品生产完成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这种处理真实反映了产成品的实际价值,也符合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实质,从而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上述情况应作如下处理:

(1)对于标的资产部分,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借:资产减值损失80;贷:存货跌价准备80。(2)对于没有标的资产的部分,确认预计负债。借方:管理费用20;贷方:预计负债20。生产结束后,将预计负债转入存货跌价准备。借:库存商品1020;借:生产成本1020。借:预计负债20;贷:存货跌价准备20。对于第二种情况:

(1)对于有标的资产的部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借:资产减值损失80;贷:存货跌价准备80。(2)对于没有标的资产的部分,确认预计负债。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10×(102-100)=20万元,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15万元。

拓展延伸

亏损合同下的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是企业在面临亏损合同时需要处理的一项重要会计事项。在确认预计负债时,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合同中的损失进行合理的估计,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三号——资产减值,企业需要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减值损失的金额。如果企业确认了预计负债,则需要将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例如缺乏明确的证据证明合同中的损失确实存在,或者难以预测未来的损失金额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帮助其确认预计负债,并依法处理相关会计事项。

结语

根据所提供的文段,这段话主要讨论了在损失合同相关的义务无法免除支付赔偿的情况下解除,企业是否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同时,文段还列举了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如何处理非标资产损失的会计问题。根据文段所述,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并对相应的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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