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脑溢血超过48小时单位责任

脑溢血超过48小时单位责任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如果脑溢血属于自身疾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在工作时间发病超48小时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