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网上通缉,只要犯罪嫌疑人没有到案,是不会撤销通缉的。
一、网上追逃不会自动撤销,只有在逃人员已抓获或者自首的,或者地方公安部门已确认死亡的,才取消通缉。投案自首的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治安传唤拒不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四十条 第二款 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公安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