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买卖纠纷认定如下:
1、商品房买卖是现代社会典型的不动产交易行为,也是典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2、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不能转让;
3、民事活动是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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