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_FS_CNJ_0177出口水产品 毒杀芬 残留量 气相色谱法 外标法定量
MM_FS_CNJ_0177
出口水产品中毒杀芬残留量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出口鲅鱼、扇贝柱中毒杀芬残留量的检验。
2.原理概要
样品中的毒杀芬经用石油醚提取,净化、浓缩后,用配有电子俘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测定,外标法定量。
3.主要试剂和仪器
3.1.主要试剂
无水硫酸钠:经650℃灼烧4h,置于干燥器内备用;
无水硫酸钠柱:25mm(id)×200mm玻璃柱,内装50mm高的无水硫酸钠;
石油醚:30~60℃,经全玻璃装置重蒸馏;
乙醚:经全玻璃装置重蒸馏;
乙腈:色谱纯,用石油醚饱和;
氯化钠溶液:饱和溶液;
弗罗里硅土:675℃灼烧2h,置于干燥器内,用前于130℃烘5h;
弗罗里硅土柱:22mm(id)×200mm玻璃柱,内装100mm高的活化的弗罗里硅土,顶上加10mm高的无水硫酸钠;
毒杀芬标准品:已知纯度(约78%);
毒杀芬标准储备溶液:准确称取适量的毒杀芬标准品,用石油醚配成浓度为100μg/mL的标准储备溶液,根据需要再配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
3.2.仪器
气相色谱仪:配有电子俘获检测器;
微量注射器:10μL;
高速组织捣碎机;
恒温水浴;
马弗炉;
烘箱;
旋转蒸发器或K-D浓缩器;
分液漏斗:1000mL,125mL;
刻度试管:10mL,具磨口塞。
4.试样的抽取与制备
4.1.检验批
以不超过100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4.2.抽样数量
批量,件 | 最低抽样数,件 | |
冷冻品 | 活品、盐藏品 |
|
≤150 | ≤90 | 3 |
151~3200 | 91~500 | 8 |
3201~10000 | 501~1200 | 13 |
| 1201~10000 | 20 |
4.3.抽样方法
按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取,逐件开启。每件至少取500g为原始样品,原始样品总量不少于2kg,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实验室。
4.4.试样制备
将抽取的样品去鳞、去骨后,将可食部分充分捣碎,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出不少于1000g,作为试样,装入清洁的容器中,加封后,标明标记。
4.5.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18℃以下冷冻保存。
注:在抽样及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5.过程简述
5.1.提取
5.1.1.鱼类
称取约50g(精确至0.1g)试样于高速组织捣碎机中,加100g无水硫酸钠,混匀。加150mL石油醚,均质2min。上清液通过铺有两层滤纸的12cm布氏漏斗滤入500mL抽滤瓶中。用2×100mL石油醚提取捣碎机中残渣,每次3min,过滤,合并提取液。转移残渣至布氏漏斗上,以3×50mL石油醚洗涤。全部滤液过无水硫酸钠柱,收集流出液。用少量石油醚洗柱,合并石油醚流出液。于旋转蒸发器中蒸发至近干,用少量石油醚转移残渣至已知重量的烧杯中,在60℃水浴上蒸发,得到脂肪,称量并记录脂肪量。
称取3g脂肪于125mL分液漏斗中,加石油醚使之总体积为15mL,加30mL用石油醚饱和的乙腈,振荡1min。分层后,放乙腈层至盛有650mL水、40mL饱和氯化钠溶液及100mL石油醚的1L分液漏斗中。用3×30mL石油醚饱和的乙腈液洗125mL分液漏斗中的液体,合并乙腈层于1L分液漏斗中。放1L分液漏斗中的水层至另一1L分液漏斗中,加100mL石油醚至第二个分液漏斗中,振摇15s,弃去水层。合并石油醚层,以2×100mL水洗涤。将石油醚层过无水硫酸钠柱、收集于500mLK-D浓缩器中,以3×10mL石油醚洗涤漏斗及柱。合并石油醚洗液于浓缩器中,浓缩至5~10mL。
5.1.2.扇贝柱
称取约100g(精确至0.1g)试样于高速组织捣碎机中,加200mL乙腈,均质2min,通过铺有滤纸的12cm布氏漏斗滤入500mL抽滤瓶中。转移滤液至1L分液漏斗中,加100mL石油醚,振摇1~2min,再加10mL饱和氯化钠液和600mL水,振摇30~40s。弃去水层。以2×100mL水洗涤。转移溶剂层于100mL具塞量筒中,加15g无水硫酸钠,振摇,转至K-D浓缩器上浓缩至5~10mL。
5.2.净化
用50mL石油醚预洗弗罗里硅土柱,将试样提取液移入柱中,以5mL/min速度过柱,用200mL乙醚-石油醚(6+94)以5mL/min速度洗脱。收集洗脱液,于旋转蒸发器上浓缩至5mL。
5.3.测定
5.3.1.色谱条件
色谱柱:玻璃柱,2m×2mm(id),填充物为1.95%OV-210+1.5%OV-17,涂于Chromosorb WhP;
柱温:195℃(10min) 10℃/min 225℃(8min);
进样口温度:250℃;
检测器温度:300℃;
载气:氮气,纯度大于等于99.99%,30mL/min。
5.3.2.色谱测定
分别准确注射1μL样液及标准工作溶液于气相色谱仪中,按5.3.1条件进行色谱分析,响应值均应在仪器检测的线性范围内。毒杀芬含量采用最后四个峰的峰面积总和进行定量(峰V,W,X,Y)。在上述条件下,峰V、W、X、Y的保留时间分别为14.5min、15.3min、17.0min、18.2min。
5.4.空白试验
除不称取样品外,按上述测定步骤进行。
6.结果计算
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按下式计算试样中毒杀芬残留含量:
X= | A·c·V |
As·m |
式中:X——试样中毒杀芬残留含量,mg/kg;
A——样液中毒杀芬四个峰的峰面积之和,mm2;
As——标准工作溶液中毒杀芬四个峰的峰面积之和,mm2;
c——标准工作溶液中毒杀芬的浓度,μg/mL;
V——最终样液体积,mL;
m——最终样液相当的样品重量,g。
注:空白值应从计算结果中扣除。
7.测定低限、回收率
7.1.测定低限
本方法的测定低限为0.5mg/kg。
7.2.回收率
回收率的实验数据:毒杀芬添加浓度在0.5~5.0mg/kg范围内,回收率为84.5%~.5%。
8.来源:
SN 05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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