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主要是根据患者的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是否受限,短暂活动是否受限,长时间活动是否受限,工作时间是否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能力是否下降以及膝关节活动功能是否受到比较大的影响,进行综合评断可以对半月板损伤工伤评级。如果半月板损伤是在1度损伤,基本可以进行保守治疗,膝关节功能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评残一般就是十级左右。半月板损伤并且进行半月板切除手术后,对膝关节有比较明显的影响,一般评残可以达到八级或者七级。
一、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有哪些
伤残等级有以下鉴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脸部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伤残标准。更严重的可以被鉴定为十级甚至更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工伤的定级原则是:
1、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2、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4、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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