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以及离婚起诉材料准备的问题。离婚时其中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此外,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1.离婚时,其中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该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起诉材料准备几份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结语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父母双方有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根据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同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