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若遭到另一方反对,只能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以获得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过错损害赔偿等判决。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判决须在三个月内作出;普通程序则需在六个月内作出。但如法院不同意离婚,应要求离婚的一方在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诉讼。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法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过错损害赔偿等问题作出明确判决。那么,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通常必须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是普通程序,必须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很可能不会在一审判决离婚,应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在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诉讼。
拓展延伸
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律师或法院的协调,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分居协议、财产分割等。
2. 调解解决: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通过调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 诉讼解决: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解决争议。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方的诉求和要求,尽可能地保持冷静,理智地处理问题,以达成最佳的解决方案。
结语
当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法院在三到六个月内作出判决,但如果不同意离婚,可能需要第二次诉讼。此外,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但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理智处理问题,以达成最佳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