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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教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二十六中

教学目标:明确每个公民都有肖像权和姓名权,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姓名权:懂得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道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重点: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教学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

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体验教学法、案例分析法。

导入新课:作为公民,每个人都是肖像权和姓名权,当你的肖像权和姓名权被侵犯时,如何来维护哪?今天我们学习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板书)

一、我有肖像权(板书)

1、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板书)

活动:歌星的案例分析

目的:通过此案分析,使学生加深认识人格尊严,从感性上对肖像权进行初步了解。

要求:学生阅读教材 40 页的材料,思考并回答问题:

1)这一事件涉及公民的哪些具体权利?

2)的判决对受害人有什么意义?

教师指导,归纳总结: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它的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剪纸、素描、石膏像、摄影等再现特定人的音容笑貌。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那么,什么是肖像权哪?

2、公民有肖像权(板书)

教师导入小红的案例提问,学生思考后回答:

1)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肖像使用权、获酬权、肖像制作权)

2)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构成侵权吗?

学生回答,教师小结:通过分析我们明白了,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门为了追捕犯罪嫌疑人,在发布通缉令时,使用他们的照片,不属于侵权行为。

3、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板书)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侵害公民肖像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活动:小丽的故事

目的:通过分析,使学生进一步加深对侵害公民肖像权行为的认识,明确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求:学生阅读P42页的并思考书中的问题。

学生发言,教师小结。略。

二、维护姓名权(板书)

1、公民有姓名权(板书)

我们之所以一看到雷锋、董存瑞、鲁迅这些名字就能说出他们的事迹,是因为姓名是一个人的文字符号,它与某个特定的人紧密联系在一起,人姓名它包括正式姓名、笔名和艺名等,它使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提问:你知道这项权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学生回答,教师点评并指导学生划书。

活动:牛顺父子的冲突。

目的:引导学生知道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体规定;明确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要求:学生阅读P43的材料并思考: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教师指导,归纳总结:我国法律规定只要 18 周岁以后,公民都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有姓名权并受法律保护,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看

2、公民的姓名权不容侵害(板书)

活动:张楠的案例分析

目的:通过分析讨论,使学生了解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明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要求:

学生阅读教材 44 页案例并思考:

1)张楠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2)受害人应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教师指导:《民法通则》第99条的规定:凡是非法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不管是否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均构成他人姓名权的侵害。因此,张楠盗用、冒用他人姓名,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别人的损失。

课堂小结: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肖像权和姓名权,作为公民要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和姓名权。我们要记住侵犯他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课堂练习:见练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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