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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变更费用是怎样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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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的变更,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载)

1、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2、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和证明文件(《专利转让合同》),通过邮局挂号信或EMS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著录项目变更费通过邮局汇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注意,邮局汇款单附言一栏一定要写明:“专利号,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专利转让规定

具体看协议。现实中很多是,如果代理机构从未通知你缴纳授权办登以及第一年年费费用,代理机构有责任,但是等到授权费用缴纳完以后你拿到证书后与代理机构的合同即履行完毕了,后续的每年年费缴纳就由公司自己来承担了。专利失效后可以申请恢复,具体期限看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一般都是发给申请书上的联系人的,而代理机构一般都是将联系人写为自己。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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