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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可以由谁实施的内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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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怎样的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8.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多选题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或者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可以进行二次委托吗?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不可以进行二次委托。

行政处罚的定义和原则的内容是怎样的?

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行为罚:

1、责令停产、停业。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财产罚:1、罚款。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申诫罚:1、警告。2、通报批评。

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的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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