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
首先要确定更换物业公司是大部分的业主意向,才能成功更换物业。做一个统计表格,每家每户去找业主签字同意更换物业。
户数和面积都有过三分之二才行。比如;小区有300家住户,要200家同意;3000平方米面积,2000平方面积的所有者同意才行。
(二)更换物业的理由要有法律依据
在《物业合同》有效期内,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更换物业的,要物业公司违反其《物业合同》的内容,有违约的情况并且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根据《物业法》解除其合同,终止其受聘关系。
如果《物业合同》到期了,走居委会程序,不自动续签,另外招标新的物业公司就可以了。
(三)与原物业协商解除合同
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了,就派代表去找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协商和平解决。如物业公司不愿意停止《物业合同》,退出其管理,就走以下程序。
(四)居委会申请更换物业
拿着业主签的同意书和物业违约的证据到居委会去申请更换物业。配合居委会办理其相关的手续。一般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会先和物业协商,让其主动退出。如物业不同意就会走法律程序。
(五)解除物业公司所签《物业合同》
这样证据充足,是会支持业主,解除物业公司《物业合同》,让物业公司做好交接工作,限时撤场。
(六)招标聘请新物业
没有业委会可以委托居委会招标,或者其他机构组织招标,聘请其他物业公司,也可以直接邀约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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