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提供的工资表的目的,是为了核实单位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缴费基数,当事人上一年度月收入(实际上是按照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本年度缴费基数)应与其本年度缴费基数差不多,否则就会被稽核出少报基数,有可能被处罚、责令改正。工资表的格式因各单位不同,有所差异,通常有出勤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扣款栏有病事假、养老、失业、医疗、公积金等项。
一、《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保的规定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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