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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姻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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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计算方式和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达成协议。如果达成协议,则非直接抚养方应按照协议的数额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数额。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情况下由女方共同生活为宜,但特殊情况下,男方也可以直接抚养。最后,文章提到了夫妻离婚后

法律分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计算方式如下:

1. 如果父母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达成协议,那么他们可以按照共同的意愿协商抚养费的数额,达成协议后,非直接抚养方应按照协议的数额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2. 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费达成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数额。如果非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可以按照月收入的20%到30%计算。如果非直接抚养方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可以按照年收入,再结合固定收入的比例计算。

二、小孩不满2周岁,离婚时抚养权,会判给哪一方

(一)通常的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共同生活为宜。主要是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和身心健康。例如,子女需要母乳喂养、女方照顾小孩可能会更细心和周到等因素。也有不少问,如果子女属于人工喂养的,女方是不是就没有这个优势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该规定是指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并没有设定其它条件,只要是两周岁以下的,即使是人工喂养的,同样女方有优势。

(二)特殊的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也可以随男方共同生活。这些特殊的情况,主要有下面这三种情形: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女方生活的。第三项是兜底条款,在适用上有一定的弹性,需要具体的对不适合直接抚养的情形进行区别。如果出现这些情形的,可以由男方直接抚养。

综上分析,男方双方离婚时,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随女方共同生活是原则性规定,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基本上可以确定抚养权归女方,例如男方经济能力好、居住环境较好等等,即使有这些优势条件,也不会考虑。只有女方符合上述三种例外情况下时,才会考虑由男方直接抚养。当然,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仅适用不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夫妻离婚后,对于需要给付给子女的抚养费,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还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计算方式及抚养权归属问题,是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达成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的数额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数额。对于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随女方共同生活为宜,但特殊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也可以随男方共同生活。在抚养费的计算和抚养权的归属方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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