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日常管理:(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二、病案保管制度:(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二)住院病案不外借。(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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