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查账征收方式计算:
应交所得税
=年末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 第1、2、3季度已交所得税
=500000*25%-第1、2、3季度已交所得税
=125000-第1、2、3季度已交所得税
二、假如第1、2、3季度已交所得税为0,年末应缴所得税为125000元,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所得税 125000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125000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125000
贷:所得税 125000
3、上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125000
贷:银行存款 125000
2009-01-07 22:18 补充问题
都年末了,为什么结转时 是
借:本年利润 12500
贷:所得税 12500 而不是 借:利润分配 12500
贷:所得税 12500
按照会计核算要求:
1、不管季末还是年末,所得税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
2、年末要将本年利润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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