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农村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本文探讨了农村离婚财产分配的男女平等原则。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双方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在离婚时应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并且要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在分割农村宅基地时,应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割。最后,本文还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包括彩礼问题的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农村离婚财产分配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双方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或没有经济收入而影响到他(她)的财产分割。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夫妻离婚农村宅基地如何分割

(一)分割原则: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离婚时,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二)分割类型:农村宅基地分割类型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

(三)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四)分割依据:分割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

三、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

平等分割原则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总额,然后再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所有权不明或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待所有权确定后再进行分割。

彩礼问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项要以离婚为条件,生活困难的标准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是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拓展延伸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地区重要的土地资源,用于建造住宅、发展农业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宅基地逐渐成为城市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分割,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处分。

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宅基地的分割往往涉及土地权属纠纷和利益关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土地权属清晰:在进行农村宅基地分割前,应当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如果土地权属不清,容易引发纠纷。

2. 充分协商:对于多户农村宅基地的分割,应当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村委会或乡政府调解。

3. 遵守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分割应当遵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违反相关规定。

4. 不损害农民权益:农村宅基地分割时,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农民利益。

5. 登记备案:土地权属变更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农村宅基地分割也不例外。在分割前,应当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总之,农村宅基地分割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充分协商,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同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结语

农村离婚财产分配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双方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或没有经济收入而影响到他(她)的财产分割。同时,应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此外,还应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后,应遵循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在分割农村宅基地时,应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根据房屋性质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