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农村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2、如果婚前建房产生的债务是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获得财产的一方应该按照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父母在宅基地为子女结婚居住建房的,婚前建成的,一般视为个人赠与子女,子女配偶无权分割;
4、婚后建成的视为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