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条约两边:
约稿者:
版社,如下简称甲方;
著者(或译者)
如下简称乙方。
为了快出版、出好书,甲方约请乙方撰写书稿(或翻译书稿),经两边协高一致辞,签定本合同,配合信守施行。
第一条著述稿(或译稿)称号
1.著述稿称号:
2.译稿称号:
本译作原著称号:
原著作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书地址、年份:
第二条对著述稿(或译稿)的请求
第三条全稿字数或插图(照片)
第四条稿费
按无关划定,初定每千字
元。
第五条交稿日期年月日止交完全数书稿。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关照乙方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批阅终了,关照乙方是不是接纳或退改。不然觉得稿件已被接收。
2.甲方如对稿件无修正请求,应在划定的批阅期限内与乙方签定出书条约。
3.甲方如对稿件提出修正看法,乙方在
月内修正退回。甲方应在
月内批阅终了。
4.稿件发经修正吻合出书请求,甲方应在批阅期限内与乙方签定出书条约。若经修正仍不吻合请求,甲方应书面关照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半稿件退还乙方,但应依据约稿情形向乙方领取
元的约稿费,作为给乙方劳动的赔偿。
5.本合同签定后,所约稿件如达到出书程度:(1)因为甲方的缘故原由不克不及签定出书条约,应向乙方领取基础稿酬
%,并将稿件偿还乙;(2)因为主观情势变迁,不克不及签定出书条约,甲方应向乙方领取基础稿酬
%,稿件由甲方保留
年,在此期限内如有圈外人(出版社)愿出书上述稿件,乙方必须先咨询甲方是不是出书。若甲方不拟出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发出稿件交圈外人出书。跨越上述保留刻日,甲方应将稿件退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生效。
6.甲方收到所约稿件后,若将稿件丧失或失落,应补偿乙方经济丧失
元。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完稿件,每耽误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2.如稿件由乙方修正,乙方不克不及按期交回修改稿,每延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3.乙方如非因弗成抗力而终止本合同,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4.乙方如将甲方所约稿件投寄别的出书单元或期刊,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甲乙两边签定出书条约后,本合同即自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盖印)
代表人:
(具名)
地点:
德XX:具名日期:
乙方:
(盖印)
代表人:
(具名)
地点:
德XX:具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