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车需谨慎,车辆产权不属于买方,未还款时销售公司有权追回车辆,之前支付的款项可能无法追回。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处理,违约责任可追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五分之一且经催告后仍未支付,出卖人可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可要求支付标的物的使用费。
法律分析
分期付款买车的车辆产权不属于你本人所有。所以如果分期付款不还款,销售公司随时有权追回车辆。那么之前交的钱就算是白交了。因为是分期付款,所以都是签订合同的,需要结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对方是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的。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拓展延伸
分期购车违约后的法律责任
分期购车违约后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如果购车者未按时偿还分期付款,汽车销售商或金融机构可能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要求购车者立即偿还未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和滞纳金;2.解除购车合同,要求购车者归还车辆;3.采取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包括通过起诉购车者并申请强制执行。购车者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1.信用记录受损,影响未来的借贷和信用评级;2.被追究法律责任,承担违约金、滞纳金、律师费等额外费用;3.车辆被收回,可能导致损失和额外费用。因此,购车者应当遵守分期付款合同,按时偿还款项,以避免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的发生。
结语
分期购车需慎重,违约后将面临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若买受人未按时支付到期价款,出卖人可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购车者可能面临的后果包括信用受损、被追究法律责任、车辆被收回等。因此,购车者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款项,以避免不良后果。购车前需谨慎考虑,确保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二手车出口企业是指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或者二手车交易。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人民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人民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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