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事故处理报告
西城公租房工程项目经理部:
西永康居西城公租房工程6-2组团于20__年3月13日上午8时左右,发生了一起因6-2-6楼塔吊吊装时碰到场内施工电线,造成箱变跳闸部分施工现场停电的事故。
事故经过:20__年3月13日上午8时左右,6-2-6楼塔吊在小件预制场用灰盆吊装水泥时,因塔吊指挥工离吊装地点太远未能明确指挥塔吊,塔吊操作工也对小件预制场新安装电杆不熟悉,故塔吊在起落时不小心碰到该电线,造成箱变跳闸部分施工现场停电的事故。项目经理景在第一时间带领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全面调查事故情况,动用多方力量检测电力系统,并立即恢复电力供应。幸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发生后,专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经现场勘察推断,塔吊指挥工未能明确指挥塔吊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3、项目在过程管理中,虽然该处为建设单位新安装电杆,但我项目部未对新增安全隐患部位进行警示标志设置,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4、本次事故前项目部虽然对塔吊工及指挥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但针对性方面有所欠缺,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事故预防措施:1、事故发生后,按《紧急事务处置预案》成立了事故调查及处理小组,首先针对本次事故组织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施工员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并针对各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
性的预防及整改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2、经项目部研究决定撤换塔吊工和指挥工,并加强塔吊工和操作工的安全教育。3、组织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按照预防措施进行了整改,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4、项目部对所有的工人再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针对各工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5、对以往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必要和客观的分析,检讨过去,寻找缺口。确实保证类似的安全事故不再发生。6、该隐患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本次事故的责任人处理如下:1、现场管理人员廖本次事故时未到岗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处罚500元。
2、安全员周对本次事故负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处罚300元。
3、塔吊工张成全及指挥工李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各处罚200元。
西永康居西城公租房工程6-2组团
20__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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