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部规章制度
1、工作制度:
文艺部成员每参加活动都要注意自己的工作方式与方法,要做到工作能让同学满意,要万事为同学服务。在平时学习生活中也应该注意自己形象,争取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成员守则及工作要求:
1)部长、副部、部委必须认真对待自己的每一份工作,每人分配到的任务要竭力去完成。将自己工作做到最好。
2)部长应合理分派工作给干事,尽量让每一位干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学生会文艺部注入新的活力。
3)系文艺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积累一定的工作能力与协调能力,处理好与其他各系文艺部成员间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完成部长交给的任务。
4)文艺部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在系文艺部举办的活动中应积
5)文艺部成员应具备协调配合精神,同舟共济,互相帮助。
6)文艺部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
7)遵守学生会、部门的规章制度。
3、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活动的成员得在活动前先给部长,副部长请假(书面形式)。
4、奖惩制度: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尽职尽责的成员可在一定时期得到系内通报表扬,在工
作中表现差者会受到劝诫,通报批评乃至除名的惩罚。
以上条例请部门各位干事积极响应和遵守,团结在部长周围,为文艺部打造更好的明天。
考核制度
1.例会考核
1)、定期定点的开部内例会。
2)、部长必须提前到会,迟到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部内成员说明,把开会内容交于助理
3)、每次例会由副部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会议期间不得私自谈论、喧哗,保持相对安静,部长必须关掉手机或把手机调成震动,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4)、每次例会前由副部通报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5)、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由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文艺部。
6)、部长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2.活动考核
1)、活动考核由部里考核。
2)、在部长例会上部长要汇报近期完成的活动,再由副部成员结合个人意见后评定。
3)、活动考核由副部监督并如实记录。
4)、活动考核平均分数不合格,本部部长不具评奖评优资格。
以上为文艺部对部长及干事的考核内容。将在平时对部长及各干事的工作表现作相应的记录,以便做好学期末的考核工作。
信息工程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