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主:
乙方买主:
甲方在669栋有住房与车库一套需转让,经与买主洽商共达成协议如下:
一、住房加车库作价人民币叁拾壹万陆仟元整。
二、除住房外,室内挂机三台,床三套(含席梦思),餐桌(含六条靠椅)一套,电视机矮柜一套,卧室转角矮柜1套全家一并出让给乙方。
三、搬出具体时间定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日前。
四、付款方式:自协议签定日,乙方付款15万元与甲方以做订金,待至甲方搬家前三月(二O一三年七月三十日前)乙方需将余下166000元交与甲方,以便甲方安住新房,亦便乙方收到房产等证办理过户手续。
五、过户手续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需打理,如若有必须的作证和便宜甲方协同办理,所耗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需遵守所定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何种借口悔约,如若哪方违约,提出者须交违约金伍
万元与对方以作补偿。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二O一三年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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