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赔偿:工商部门可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照,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受损失的一倍。假冒伪劣商品标准包括不符合安全要求、掺杂掺假、伪造产地等。购买伪劣产品导致财产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可通过法律获得赔偿。
法律分析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怎么赔偿?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赔偿: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3、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假冒伪劣商品的标准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十)不管是生产亦或者是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其他的消费者的权益受到很大的侵害,公民的权益若是在由于购买质量不佳的产品,使得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可以通过运用法律武器,减少自己的损失,同时也可以获得赔偿金。
结语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造成损失时,可采取以下赔偿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最高为购买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两倍;违法经营者还可能面临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标准包括不符合安全要求、掺杂、掺假、伪造产地、虚假宣传等行为。购买者可通过法律手段减少损失并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第四节 特殊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九条 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