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县要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开展能源全过程管理工作,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体系。现就x年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方向,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依法监督管理相结合,着力控总量、减存量、提质量,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二、工作目标
1能源消费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非电行业煤炭消费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2.规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x%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比下降x.x个百分点以上;全部工业应税销售耗电同比下降x%以上。
3实施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改造项目xx项以上,年节标煤x万吨以上。
4.实施节能监察(监测)企业家,评选“节能型企业”家。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能源总量、强度控制
进一步加强能源消费数据的监测分析和科学研判,健全完善能源快报制度,扩大能源消费数据的监测范围,会同统计部门对重点镇区、行业、企业以及用能品种加强绩效分析和正确指导。
(二)开展诊断服务,加强过程管理
对拟审批的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及以上重点项目、已竣工的重点耗能项目、能源消费增量较大的重点用能企业,组织专业第三方在预审环节、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企业能源绩效综合分析三方面开展节能监测分析和诊断服务,定期形成跟踪评估报告及配套整改建议。
(三)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扩大节能量交易
以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推进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效领跑行动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推广应用《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等一批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年组织实施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xx项以上,年节标煤x万吨以上。以项目为抓手,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认定和交易服务工作,扩大节能量交易额。
(四)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应
严控非电生产用煤及煤制品新增项目,推进现有非电用煤改用清洁能源,同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进一步扩大我县风电、光电规模,进一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确保完成市下达的非电行业减煤任务。继续做好协鑫热电背压机组改扩建项目、洋口港热电项目等供热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早将洋口港热电联产项目纳入省统筹的公共燃煤发电机组范畴,扩大全县集中供热范围,提高供热能力。
(五)落实节能监察执法,提升企业能效
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执法和指标考核,采取激励、节能执法、差别电价等综合措施,配合省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监测,对超能耗限额标准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措施,引导企业主动淘汰在用低效电机、变压器,推广高效节能电机、变压器,进一步提升用能企业的能效水平。开展“百千万”行动,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将能耗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具体细化到企业的主要耗能产品和主要用能设备,进一步健全能源管理。
(六)推进园区改造,建设循环经济
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抓手,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洋口港开发区结合园区自身特点,以产业强链补齐、物质关联循环为重点,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生产系统循环链接;沿海开发区以推进化工园区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淘汰落后低端化工产能,全面整治化工园区和企业的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加快构建绿色化工产业链。
(七)重点领域联动,推进全社会节能
发挥县节能领导小组职能,住建、交通、机关事务局等节能重点部门要继续在相应领域多方联动,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一是强化建筑节能。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屋顶计划”,完成绿色建筑标识二星及以上项目的申报和运行。二是落实交通节能减排。全面整治车船污染,推动老旧车淘汰工作,推广应用国家认定的新能源汽车,加强扬尘管控工作。三是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科教文卫体等系统要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载体,自觉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扎实开展对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工作,培育申报国家、省节能减排示范单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县节能工作领导办公室的职能,加强各部门、各镇区开展好节能各项工作的指导,健全各部门、各镇区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机制。
2、强化过程管理。对规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规上工业企业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比、全部工业应税销售耗电等指标情况坚持按月研判分析。对各镇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及考核,对指标完成情况落后的镇区进行预警,提出针对性建议,确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3、落实目标考核。在镇区、节能工作重点部门、重点用能企业中开展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各镇区的节能工作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纳入镇区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节能工作重点部门根据县级部门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重点用能企业考核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应税销售能耗、单位入库税金能耗以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等情况。该项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由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和上级相关规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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