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按照以下顺序操作:
1、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市、州)人口计生委抽查和汇审。
6、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抽查和逻辑审核、备案。
7、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确认回访。
8、代理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