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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还没有工伤认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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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4个月还不下来可以到相关有关部门咨询原因,如果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一、民工工资拖欠不给怎么办

民工工资拖欠不给的处理办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还不给工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没有协商不合同怎么赔偿

如果没有合同的话,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因为在请求赔偿时,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相关事实的话,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不一定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工地轻伤赔偿标准

轻伤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检察院介入的,可以对其进行逮捕、提起诉讼,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如果核实伤残程度,对其生活费等进行伤残赔偿(按级别),骨折程度不同,可以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得到不同的补偿。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伤的,应当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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