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礼让行人的界定情况如下:1、行人已经走在人行凯带余横道中心线上的,就算是没有到达人行横道中心线中间的,在其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也要减速停车礼让。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让行人先通过人行横道,之后车辆在慢速通过人行横道。并且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的,行驶中的车辆应当减速避让;2、当行人在未进入道路人行横道中心线的情况下,在其道路上行驶的盯滚车辆应当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先通过人行横道。一般会在市区主要的道路出入口安装不礼让行人拍照系统,通过相机视频监控,对不礼让行人自动拍照并保留数据,事后3-10个工作日会以违章短信通知用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行巧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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