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商品房验收结果不满意时可以采取的措施。如果购买的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可以通过加固等方法进行修复并确保建筑物安全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房屋交付不合标准,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退房,包括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法律分析
如果商品房验收结果不满意,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您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或者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其次,可以解除合同,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交付不合标准能退房吗
商品房交付不合标准符合以下三点的能退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三、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怎么处理
处理商品房不符合条件的方式如下:
1.买房人和卖房人先进行协商,针对问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买房人还可以申请调解;
3.买房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或者房屋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监测机构重新核验。如果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或者房屋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
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人或者房屋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要求重新核验。如果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或者房屋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
因此,商品房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购房人或者房屋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但是,在选择退房前,建议购房人或者房屋买受人先与开发商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结语
如果您对商品房验收结果不满意,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或者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对于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可以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并确保建筑物安全的情况下,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如果商品房交付不合标准,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商品房交付不合标准符合以下三点的,您可以退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您还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针对问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